5月14日,太原市民政局公布《******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(试行)》。其中亮点频出:乡镇(街道)直接受理申请,逐一入户调查;公示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;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等。与现行低保制度相比,《办法》将有效杜绝骗保、关系保、人情保等现象的发生。
家庭中拥有机动车辆(不包括农用三轮车、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)的;城市家庭中拥有住房两套(含)以上的(人均面积低于廉租住房规定面积的除外)或拥有门面房的;近两年内家庭住宅进行******装修的;农村家庭中拥有其他商品房(除宅基地住房、统一规划的农民新村住房外)的;子女自费出国留学或在私立学校就读;参与开办企业的将不得纳入低保。这将有效遏止“开豪车吃低保”“住豪宅吃低保”等不公平现象的发生。 [亮点2]
涉及近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,在办理本申请人低保的过程中应主动申请回避。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(居)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,街办(乡镇)应当填写《低保经办人员、村(居)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申请低保备案登记表》进行单独登记。 [亮点3] 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
将网上核对
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比对作为审批重要依据。街办(乡镇)受理困难家庭申请之前,申请人必须授权进行家庭资产的比对,比对无疑义的,街办(乡镇)才正式受理。对申请人家庭中核对结果与家庭现实生活不相符的信息,授权民主议定。太原市民政局已启动建设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管理系统,公安、房管、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将联网,全市申请低保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,将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核对。这可以******限度防止关系保、人情保等现象,解决财产状况核查难及骗保等问题。 [亮点4]
救助比例《办法》将不同类别保障家庭分成A、B、C三类,对其救助待遇的计算、复核时限等进行分类管理,具体为:A类保障对象为收入基本没有变化的家庭,按年复审;B类保障对象为收入相对稳定的家庭,按半年复审;其余收入变化较大的家庭为C类,按季度复审。同时,规定低保申请集中受理期为每季度首月1日至中月20日,共50天;审核期为季度中月21日至末月10日,共20天;审批期为末月11日至30日,共20天。《办法》还提高了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、重大疾病患者、老人、学生等特殊人员的“分类施保金”比例,在原基础上提高10%,******限度地保障了城乡低保家庭中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。城市低保分类施保从今年第三季度起实施,农村低保从2015年审批后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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