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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通过典型示范引导提升物业服务水平
发布时间:2014-07-18 08:55:33      浏览:597
        建立服务接待中心,及时受理住户咨询和投诉;以全新理念提供更新、更好的服务……昨日,记者从全市物业服务与收费工作推进会上了解到,我市将创建物业服务与收费示范小区。通过典型示范,引导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进一步发展,更好地满足群众需求。
        《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、《太原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》本月开始实施以来,市物价局、市房管局对市区两级相关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。同时,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、街办、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也进行了广泛培训,帮助他们了解《办法》、《标准》具体事项,做好新旧收费标准对接等工作。目前,我市六城区、开发区(园区)内已实施收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始进入企业自查、规范衔接阶段。物业服务企业需根据《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》逐条对照,规范完善服务收费手续,申报收费标准,办理明码标价公示。
        物业服务与收费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。在落实服务与收费新规定的同时,物价部门也在积极想办法,促使我市物业服务与收费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。“树立几个物业服务与收费示范小区,通过典型引路,提升物业服务整体水平。”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将从群众的需求出发,从物业公司的管理需要出发,开展物业服务与收费示范小区创建活动,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与收费行为,维护业主、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。
        示范小区与普通小区相比需要有何过人之处?记者了解到,物业服务企业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以全新的理念,以客户更高层次的需求为目标,推出更新、更好的服务,为业主提供热情规范服务。在小区建立服务接待中心,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,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,受理住户咨询和投诉。同时,设置投诉举报箱,具有解决投诉的记录及反馈。物业服务企业要对物业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,树立服务意识,创新管理方法,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。

        市物价局将根据各城区示范小区创建情况,进行评比验收,及时总结,并在全市进行推广。藉此促使全市所有小区建立相对完善的物业管理机制,提高物业服务水平,提升群众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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