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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6城区今后都要创建物业服务收费示范小区
发布时间:2014-07-21 08:43:58      浏览:606
        建立服务接待中心,开设24小时服务电话,利用各种方式公示收费标准、物业服务满意率达到70%以上……在太原市物业收费新规正式实施近一个月后,太原市将在各城区先选择1—2个小区,创建物业服务与收费示范小区。
        此次活动要求小区必须有资质,入住率达到85%以上,管理相对规范,有代表性;物业收费必须采用公示栏、公示牌、收费表、收费清单、多媒体终端查询、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。
        示范小区要严格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收费,并在小区显着位置公示收费项目、标准以及投诉电话,同时还要做到“七有”,即有资质、有营业执照、有收费文件、有收费指南、有收费标准、有收费票据、有物价收费员。此外,小区需建立服务接待中心,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,及时处理物业管理合同范围内的公共性事务,受理住户咨询和投诉。接受投诉意见时,需有投诉举报箱、有投诉电话、有解决投诉的记录及反馈。

        另外,示范小区要积极采用专门的物业管理软件、对业主及房地产档案、物业管理服务、收费情况、设备档案和日常办公进行管理。包括业主姓名、房号、建筑平米、联系方式、车辆信息等。每年进行一次服务质量满意度抽样调查,满意率达70%以上,及时改进薄弱环节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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